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徵約僱人員1名
一、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職等:相當五等,薪點280,月薪34,524元
三、名額:正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行銷科
五、工作內容:
(一)觀光事業之規劃辦理。
(二)協助觀光相關業務之執行與推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觀光企劃、行銷宣傳、策展及辦理政府採購招標、政策研議等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三)具規劃、分析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與外地出勤者尤佳。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者尤佳。
(五)具備汽、機車駕照。
(六)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
八、應備文件: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1.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九、受理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13日止(星期四)下午17時30分止。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寄達: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行銷科收(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以送達日為準,信封請註明:應徵觀光處行銷科約僱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十、遴選方式:甄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辦理面試。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處所需,得不予錄取。
十一、錄取名單於面試後,將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
十二、聯絡電話:03-8227171#524、525。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觀光處
聯絡電話:03-8227171#524、525
承辦人員:李慧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