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13.03.01 ~ 2013.03.20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開始申請!
適用縣市 高雄市 全部    
內容簡介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要點」辦理。
二、本次受理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
三、申請需檢具資料:
  1.申請書
  2.註記有原住民身份及設籍於高雄市之戶口名簿影本或二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3.在學成績證明正本(須為百分制成績)
  4.比賽或展演獎狀影本(申請特殊才藝獎學金才須檢附)
  5.存摺封面(大專學生才須檢附)
四、申請資格:
  1.凡設籍本市具原住民身分、或父母一方為原住民單親家庭者。
  2.未領受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之獎學金者。
五、申請獎學金項目、分數標準及名額: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大專以上(含五專四、五年級)學校: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在70分以上者,每學期20名,每名新台幣(以下同)5,000元。
2.高中、高職:其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者,每學期50名,每名新台幣4,000元。
3.國中:各科成績達7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成績優良者(未受警告以上處分),每學期90名,每名3,000元。
4.國小:就讀於國民小學,各科成績80分以上者。高年級130名、中年級130名、低年級130名,共390名,每名2,000元。
5.就讀於國民小學以上學校之身心障礙類學生,其日常生活表現及各學習領域成績優良,並經學校推薦者。
(二)特殊才藝獎學金:
1.就讀於國小以上學校,日常生活表現或操行在乙等以上,且其個人單項才藝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六名以內)。或其母語或原住民傳統藝能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三名以內),經提出最近一年相關證明文件者。
2.錄取名額:大專以上10名、高中職20名、國中25名、國小30名。
3.前項「個人單項」為個人比賽類,棒球、壘球等即非個人單項。
六、申請者得就學業優秀、或特殊才藝獎學金擇一申請(於申請表首攔部份請確實勾選,無勾選者視同無效),但就讀大專院校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在職專班者,不得請領。
七、負責辦理「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之請領及管理發放之主管機關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如有助學金相關問題請逕洽教育局:電話(07)201-1550。
八、為減少資源浪費,所需檢具資料,請以每人每案依序裝訂:第一頁為申請書、第二頁為戶口名簿影本或戶藉謄本、第三頁為在學成積證明正本、第四頁為獎狀等證明文件影本(申請特殊才藝獎金才須檢附)及第五頁為存摺封面(大專學生才須檢附),以上資料備齊後請寄至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教育文化組收(806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北路390號),並於封面備註「獎學金申請」,如資格不符者,本會將不予通知逕為註銷,如需補件者將另電話通知,請確實依規定申請。
九、完全中學、特殊學校等附設高國中、國小部及進修學校、補校及分校等請自行通知辦理。
主辦單位 高雄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相關連結 http://www.coia.gov.tw/web_tw/news_detail.php?n=news&id=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