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03年度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實施計畫(103年度第1學期) 申辦說明: 1.目的:為確保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協助輔導本縣原住民幼兒進入幼兒園學習機會。 2.補助對象:原住民幼兒滿3歳(以當年9月1日年滿3足歳者)至4歲,就讀本縣立案之幼兒園者。 3.申請期限(本府受理期限): 102學年度第2學期:103年4月1日至4月16日。 103學年度第1學期:103年10月16 日至10月31日。 申請應附文件: 1.函報公文(格式如附件一)。 2.幼生管理系統請領清冊正本2份(需經監護人簽章)。 3.本學期註冊收據正本(第1次【102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應繳附:103年2月1日起至103年4月16日止之幼兒園註冊繳費收據正本,第2次【10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應繳附:103年8月1日起至103年10月31日止之幼兒園註冊繳費收據正本)。 4.切結書(格式如附件二)。 5.領據(格式如附件三)。 6.存摺正面影印本1份(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幼兒園園長私章)。 7.戶籍謄本1份(幼童個人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