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提供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融資管道及舒緩原住民個人或家庭小額週 轉資金問題,特開辦微笑貸業務,適用對象為年滿20歲至65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無不良信用紀錄者。 一、103年度微笑貸受理期間: (一)消費用途:103年8月1日至9月15日止(第二期)。 (二)生產用途:103年1月2日至12月31日止。 二、貸款金額上限如下: (一)生產用途:最高新臺幣30萬元。 (二)消費用途:最高新臺幣20萬元。 (三)具軍公教人員身分者:最高新臺幣15萬元。 三、詳情可逕上原民會網址http://www.apc.gov.tw/本會資訊/本會相關業務/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專區/103年度「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專區(微笑貸)」下載。 四、有關微笑貸相關申貸辦法,請詳附件,如有其他疑問可逕電洽本會承辦人:02-27206001分機27含娜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