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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5 ~ 2014.09.30
103度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補助於5月1日起開始受理民眾申請
適用縣市 全臺 全部  
內容簡介

申請人應具備各款條件:
(一)年滿二十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二)申請建購、修繕住宅者係房屋所有權人或由具原住
民身分之配偶申請,並具有下列事實者:
1.建購住宅:
(1)建購住宅未逾二年(以政府會計年度起始日往前
推算二年),且不曾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助者(
不含內政部辦理之各項住宅貸款補貼)。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無其他自有
住宅。惟經查其另有房屋座落紀錄,房屋課稅現
值,依持分面積比例計算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
或原自用住宅遭火災或天然災害受損而無法居住
者,得視為無其他自有住宅。
(3)房屋登記原因應以興建(第一次登記)、買賣(
拍賣)取得;其用途登記並須為住宅、農舍或含
「住」字樣,且確實自用居住者。

主辦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
受理單位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
相關連結 http://datong.e-land.gov.tw/htm/news_02.aspx?id=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