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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 2011.09.30
100學年第1學期臺北市原住民學生就學交通補助費受理申請
適用縣市 全臺 全部  
內容簡介 一、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減輕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就讀國中以上原住民學生就學交通費負擔,特訂定本申請須知。

二、補助對象之資格要件如下:

(一)設籍本市,且就讀國中以上至大學之原住民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空中大學(專科)、進修推廣部、學分班及在職專班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之相同補助者。

(三)不具有本市低收入戶資格者。

三、補助金額:

(一)就讀國中者,每人每學期補助新臺幣500元。

(二)就讀本市高中、職以上者,每人每學期補助新臺幣1,000元。

(三)就讀外縣市高中職以上者,每人每學期補助新臺幣1,500元。

四、受理機關及應備文件:

(一)就讀本市公私立高中(職)以下者應備妥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向就讀學校申請。

(二)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者或外縣市高中(職)者應備妥申請表、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但本會已有相關資料足以證明者除外)、申請人之金融帳簿封面影本,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五、審查及撥款流程:

(一)各級學校受理者,由該校依權責審查學生之原住民身分,並檢具申請清冊(附件1)、學校正式領據逕送本會辦理撥款。撥款採集中支付方式將補助款匯入受理學校保管金專戶,並另函通知。

(二)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受理者,由該區公所依權責審查學生之原住民身分,並檢具申請清冊(附件2)、申請人之金融帳簿封面影本,逕送本會辦理撥款,補助款將匯入申請人帳戶內。

六、申請者應於每年 3月31日及9月30日前分別申請各學期原住民學生就學交通補助費。
主辦單位 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受理單位 就讀學校、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相關連結 http://www.native.taipei.gov.tw/ct.asp?xItem=4071969&ctNode=32777&mp=12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