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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辦理100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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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一、依據:本會100年度原住民文教福利業務-教育文化工作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為能落實照顧原住民弱勢家庭子女,在就學期間有個完善課後輔導。
(二)培養原住民子女自信心及減輕原住民課輔的經濟負擔。
(三)營造原住民家庭讀書環境與獨力自主的精神。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伍、補助資格:原住民中低收入戶,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具有原住民身分,就讀公、私立小學(中、高年級)、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
六、補助項目:課業輔導與才藝訓練-參加校外立案補習班自費之課業輔導(不含學校自辦課業輔導),補助金額計12,000元(分上、下兩學期申請辦理每次6,000元),實支實付。

柒、實施措施:
(一)申請期限:
1、第一次申請:(100年1月至6月)
自每年7月10日起至7月25日止。
2、第二次申請(100年7月至12月):
自每年12月1日起至12月15日止。
(二)繳驗證件:
1、申請書乙份(格式如附件一)。
2、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需註記原住民身分)。
3、學生證影本或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乙份。
4、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
5、繳費收據正本或影本。
6、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三)審核方式:
1、依本計畫應繳驗之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由本會逐項審核,如發現遺漏或不符規者,即告知申請人(或函覆)於申請期限內補正,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本補助計畫依次發給至額滿為止。
3、申請人所送之申請書及證明文件,不論申請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四)撥付方式:申請人經本府審查合格並核定補助後,補助款由本府逕撥申請人帳戶。
捌、本補助計畫所需經費由本會編列預算原住民文教福利業務-教育文化-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項下支應。
玖、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04-22289111分機50109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
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相關連結 http://www.longjing.taichung.gov.tw/view-n.asp?newsid=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