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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6 ~ 2011.12.31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受理申請期限至100年12月31日止
適用縣市 全臺 全部  
內容簡介 為落實政府照顧原住民之土地政策,特別公告加強宣導「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計畫」,本計畫以具原住民身分及民國77年2月1日前即已使用其祖先遺留且迄今仍繼續使用之公有土地二要件規定為申請條件,受理期限自民國96年1月31日起至民國100年12月31日止,敬請符合條件之民眾把握機會,於受理期限至本所申請,倘有申請疑問請電洽承辦人:03-8322141分機130 黃金鳳小姐或蔣瑪利小姐。
受理單位 花蓮市公所
相關連結 http://blog.yam.com/indigenouscare/article/39449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