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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辦
桃園縣政府原住民急難救助
適用縣市 全臺 全部  
內容簡介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縣之原住民。


二、補助金額:
(一)死亡救助: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

(二)醫療補助:負擔家庭生計者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整,非負擔家庭生計者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

(三)重大災害救助: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整。

(四)生活扶助: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


三、應附表件:
(一)死亡救助:共同生活之戶口名簿影本,村里長證明或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明(擇一)及死亡證明書正本各1份。

(二)醫療補助:共同生活之戶口名簿影本、村里長證明或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擇一)及住院證明書或疾病診斷書、醫療收據或繳費單或醫療費用明細証明單正本(擇一)各1份。

(三)重大災害救助:共同生活之戶口名簿影本、重大災害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死亡、失蹤證明書或住院醫療診斷書等)各1份。

(四)生活扶助:共同生活之戶口名簿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或由權責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各1份。


四、申請方式:隨到隨辦。


五、受理單位:原住民行政處或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六、洽詢電話:原住民行政處文教輔導科(03)332-2101轉6682~6684。
主辦單位 桃園縣政府
受理單位 桃園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文教輔導科
相關連結 http://www.tycg.gov.tw/site/index.aspx?site_id=006&site_content_sn=9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