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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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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一、消息內容: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





二、核發對象:修正以清寒家庭學生為原則。





三、適用對象: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家戶年所得總額在40萬元以下之原住民學生。





四、申請時間:9月30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具蓋有原住民身分戳記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向就讀學校申請本助學金。





五、獎助金額:每學年助學金金額為國民小學原住民學生每名新臺幣2,000元,國民中學原住民學生每名新臺幣4,000元。





六、聯絡單位:

(一)請逕洽委辦單位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03-5213132轉3808 蘇教官。

(二)呂潔玲/聯絡電話:02-25571600轉1414
主辦單位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受理單位 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校
相關連結 http://www.apc.gov.tw/portal/docDetail.html?CID=9F8DD7380193DF45&DID=3E651750B4006467BD165A53C6A2B9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