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之資訊設備項目:平板
二、補助金額:依實際購買金額補助,最高補助新台幣1萬元整。
三、受理期限:即日起至9月28日止
四、補助對象: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且年滿55歲,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具原住民身份。 (二)家庭總收入未超過政府公告之當年最低生活費標準2倍。 (三)申請補助者及其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及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五年內未曾領取本府及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資訊設備補助。
五、所需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切結書。 (三)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不得省略)。 (四)最近(111)年度全戶人口之各類所得資料;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得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代之。
六、本年度公告補助名額50名,申請補助者超過時,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並以未曾領取資訊設備補助家戶者優先。
申請表件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會: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2樓(原民會)衛生福利組收(請註明資訊設備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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