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106年促進原住民中高齡就業計畫」受理申請囉! 主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 壹、本會為鼓勵民營事業單位優先進用原住民中高齡勞工,設置雙軌獎(補)助津貼機制,分別提供250名額度獎(助)廠商及就業者,期許勞動市場給予原住民中高齡原住民求職者再就業之機會,並穩定家庭經濟。 貳、執行方式: 一、獎(補)助期間: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二、計畫獎(補)助總額: 250名。 三、執行區域範圍:全國 四、計畫申請作業: (一)申請資格: 1.用人單位:依法登記或立案之民營事業單位,且所僱用之職缺應為以月計薪之正職人員。 2.進用對象: (1)年滿40歲以上未滿65歲之原住民。 (2)已領有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或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者,不得列為獎(補)助勵進用範圍。 (二)申請程序: 1.申請期間: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止。 (1)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非郵寄者,應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於本會收發收訖完成,否則不予受理。 (2)收件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備註:106中高齡就業計畫)。 2.申請方式:用人單位應於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9月30日完成進用。所指完成進用係指與進用對象簽訂書面勞動契約並辦理勞工保險。進用程序完成後始得向本會申請,檢具文件如下: (1)計畫申請表(附件1)。 (2)進用人員資料表(附件2)。 (3)用人單位之合法設立(或變更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用人單位須用印)。 (4)計畫申請切結書(附件3)。 (5)進用人員之勞工保險被保人資料表正本。 (6)勞資雙方簽定之勞動契約書。(影本須勞資雙方用印) (7)進用人員之原住民身分證明,如戶口名簿影本(影本進用人員須蓋章)。 3.若有進用中高齡原住民之需求且欲參加本計畫者,亦可詢洽本會原住民就業服務人員(電話:0800-066995),協助就業媒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