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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1 ~ 2016.12.31
原民會「106年促進原住民中高齡就業計畫」受理申請囉!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就業服務  
適用縣市 全臺 全部  
內容簡介

原民會「106年促進原住民中高齡就業計畫」受理申請囉!

主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

壹、本會為鼓勵民營事業單位優先進用原住民中高齡勞工,設置雙軌獎(補)助津貼機制,分別提供250名額度獎(助)廠商及就業者,期許勞動市場給予原住民中高齡原住民求職者再就業之機會,並穩定家庭經濟。
貳、執行方式:
一、獎(補)助期間: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二、計畫獎(補)助總額: 250名。
三、執行區域範圍:全國
四、計畫申請作業:
(一)申請資格:
1.用人單位:依法登記或立案之民營事業單位,且所僱用之職缺應為以月計薪之正職人員。
2.進用對象:
(1)年滿40歲以上未滿65歲之原住民。
(2)已領有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或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者,不得列為獎(補)助勵進用範圍。
(二)申請程序:
1.申請期間: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止。
(1)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非郵寄者,應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於本會收發收訖完成,否則不予受理。
(2)收件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備註:106中高齡就業計畫)。
2.申請方式:用人單位應於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9月30日完成進用。所指完成進用係指與進用對象簽訂書面勞動契約並辦理勞工保險。進用程序完成後始得向本會申請,檢具文件如下:
(1)計畫申請表(附件1)。
(2)進用人員資料表(附件2)。
(3)用人單位之合法設立(或變更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用人單位須用印)。
(4)計畫申請切結書(附件3)。
(5)進用人員之勞工保險被保人資料表正本。
(6)勞資雙方簽定之勞動契約書。(影本須勞資雙方用印)
(7)進用人員之原住民身分證明,如戶口名簿影本(影本進用人員須蓋章)。
3.若有進用中高齡原住民之需求且欲參加本計畫者,亦可詢洽本會原住民就業服務人員(電話:0800-066995),協助就業媒合。

主辦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
相關連結 http://www.ipb.ntpc.gov.tw/%E5%85%AC%E5%91%8A%E8%A8%8A%E6%81%AF/472-%E5%8E%9F%E6%B0%91%E6%9C%83%E3%80%8C106%E5%B9%B4%E4%BF%83%E9%80%B2%E5%8E%9F%E4%BD%8F%E6%B0%91%E4%B8%AD%E9%AB%98%E9%BD%A1%E5%B0%B1%E6%A5%AD%E8%A8%88%E7%95%AB%E3%80%8D%E5%8F%97%E7%90%86%E7%94%B3%E8%AB%8B%E5%9B%89%EF%BC%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