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資格:凡於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或符合報考大學同等學力標準第二條資格規定,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或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九條規定並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得報名參加本招生考試,經錄取後入學修讀學士學位。原住民之身分認定依原住民身分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如對招生內容有相關疑問,請電洽招生聯絡人顧小姐(電話:07-7172930分機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