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對象:個人、部落組織、原住民團體(教會、協會等)、大專院校等單位。
二、 講師條件:各班講師必須接受每年度至少8小時教學研習。講師除了具備豐富學經歷、 專業條件外,視各課程內容需求製作教材、教案及講義,提供學生學習之用。講師應具備資格臚列如下:
(一) 各級公、私立學校現職或曾任教職一年以上。
(二)具有所授課程專業(結業)證明文件。
(三) 曾出版與所授課程相關之著作或教材。
(四) 經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認證合格之族語教師,如(耆老)沒有講師證照,本縣原住民族部落大學(以下簡稱部大)課程審查委員將與講師面談,了解其對課程的理念與做法,藉此確認講師的專業程度。
三、 學員條件:
(一) 年齡需滿18歲足歲得報名參加,如教師之教學設計為親子共學課程, 則開放孩童(限5足歲以上)參加。
(二) 沒有學歷限制,不用入學考試,皆可報名參加。招生對象以原住民為限,但對於學習原住民文化有興趣之非原住民,亦可成為部落大學招生的對象,但每一課程以不超過學員數的三分之一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經本府核定後始得開班。
(三) 應考量師資、課程及教學品質,審慎規劃各班次招生人數, 開班人數達20人以上即可開班,如有特殊情況,經本府核定後始得開班。
四、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 申請方式:請參照附件格式附件一至四申請文件,收件地址為南投巿中興路660號 原住民族行政局輔導科收 ,並請註明「106年度部落大學課程申請」。相關申請資料可以「親送」或「郵寄」等方式寄送。
七、 若有疑慮,請洽詢以下人員:
(一)承辦員:林先生 049-2209045
(二)信義區行政專員:谷先生 049-2243637轉41
(三)仁愛區行政專員:吳小姐 049-2803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