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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7
105年度臺中市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活動「傳統歌舞藝術競賽組」、「創新歌舞藝術競賽組」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音樂、舞蹈  
適用縣市 台中市 全部    
內容簡介

一、傳統歌舞藝術競賽組:
1、由本市16個原住民社團進行競賽,以原住民傳統樂器及真人演唱方式,搭配原住民族傳統古調、或演繹原住民族傳說故事、生活祭儀等方式競演(以族語演唱方式呈現,人聲及樂器必須現場演唱奏不得以錄音帶、CD及電子樂器等為替代配樂。)
2、展演原則:每社團限報名1 組別,嚴禁跨組參與(凡參加傳統歌舞藝術競賽組之社團,不得參加創新歌舞藝術競賽組)。
3、參加人員規定:年齡不拘,人數以最高30人為原則,每個社團可開放本市非原住民族籍之民眾參與展演,非原住民族籍之人數,以組隊人數20%為上限。
4、參與人員需著代表原住民族群之服裝進行表演,主題不偏離原住民族文化為宜。
5、隊競賽時間以12分鐘為限(含進場及退場)。不足或超出均扣分:
(1)不足或超出1分鐘扣總平均分數1分。
(2)不足或超出2分鐘以上扣總平均分數2分。
(3)餘類推。

二、創新歌舞藝術競賽組:
1、由本市9個原住民社團進行競賽,以創新且具有原住民族元素、風格等方式,改編原住民族傳統音樂及舞蹈。
2、競賽原則:每社團限報名1 組別,嚴禁跨組參與。(凡參加創新歌舞藝術競賽組,不得再參加傳統歌舞藝術競賽組。)
3、參加人員規定:年齡不拘,人數以最高30人為原則,每個社團可開放本市非原住民族籍之民眾參與展演,非原住民族籍之人數,以組隊人數20%為上限。
4、參與人員需著代表原住民族群之服裝進行表演,主題不偏離原住民族歌謠及舞蹈為宜。
5、隊競賽時間以12分鐘為限(含進場及退場)。不足或超出均扣分:
(1)不足或超出1分鐘扣總平均分數1分。
(2)不足或超出2分鐘以上扣總平均分數2分。
(3)餘類推。
6、評分項目及配分比例:
(1)舞蹈創新及特色30%。
(2)服飾及參加人數20%。
(3)整體表現(含自信、穩健度)30%。
(4)音樂創新性20%。

三、請貴單位如欲報名參加上開2組別之競賽,並於105年8月31日下午17時前依附件格式,送件方式如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如以親送方式(以本會收文章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將參加競賽主題、競賽族別(附件1或附件2)及參賽名冊(附件3)等相關表件之電子檔傳送至luko1015@taichung.gov.tw,將相關附件資料傳送至上開信箱,並請務必電話通知本會,始完成報名程序,請參賽各隊務必於規定時限內完成,以避免延滯整備資料及秩序冊製作等作業。

檔案下載: 105年度臺中市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活動參賽報名表.docx

聯絡人: 茹固‧吉路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50109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相關連結 http://www.ipd.taichung.gov.tw/ct.asp?xItem=1728531&ctNode=1425&mp=12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