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職稱:禁伐補償計畫檢測人員 2.依 據: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7月14日原民經字第1050039076號函辦理。 3.工作內容: (1)協助編定計畫事宜。 (2)實地參與檢測工作。 (3)逐筆審核清冊資料。 (4)協助建置基本資料。 (5) 操作使用系統資訊。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工作地點: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事務中心 5.人員資格:(1)具大專或同等以上學歷。 (2)具林業或農學相關學歷。 (3)須具備工作經驗1年以上。 (4)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5)具備汽車駕照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6.考試項目:口試。 7.僱用人數:1名,男女不拘。 8.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比照公務人員上班時間)。 9.計薪方式:月薪(新臺幣:26,400元)。 10.僱用期限:通知到職日起(補助經費若未核撥、停止或不足時即無條件資遣) 11.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5年8月17日17時前(以郵戳或本處收文章為憑)檢附報名表(如附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中心(360苗栗市縣府路3號)報名(信封請加註報考『禁伐補償計畫臨時人員』),逾期或未註明工作地點者不予受理。 12.應徵地址: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事務中心會議室(苗栗市府前路3號)。 13.其 他: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本中心將另行通知口試時間,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14.聯絡人:潘翊譓 電話:037-559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