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16.06.01 ~ 2016.06.15
105年度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文化會館駐館藝術家暨文創商品實驗工坊甄審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文化創意、當代藝術、就業服務  
適用縣市 桃園市 全部    
內容簡介
105年度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文化會館
駐館藝術家暨文創商品實驗工坊甄審計畫
壹、計畫目的
本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以下簡稱本館)除辦理藝術展演以外,也將規劃其他空間供藝術工作者及團體短期進駐,從事創作、展演、實驗研究、社區發展、藝術教育等活動多元化發展,每次駐館期間以一個月為期,開設工藝品假日教學課程,帶領有志發展原住民族文創商品藝術家學習開發實驗性商品,舉辦小型研討會、展覽、工作坊的交流中心,強化創作的能量。本館辦理「駐館藝術家」之進駐,悉依本簡章之規定辦理。
貳、 實施內容:
一、藝術家創作類型:
藝術家名額
創作主題(類型)
7月
2、3
2
禮品、文具(手工藝、陶藝、編織等)
9、10
16、17
23、24
8月
6、7
3
精品、貴賓交換禮物(雕刻、玻璃、版畫等)
13、14
20、21
27、28
 
二、工作項目:
(1) 開設假日文創商品實驗工坊課程:駐館期間一個月安排每週假日開設文創商品教學創作課程,每班至少30名學員,每週六日安排各6小時課程,開發創作原住民文創商品。
(2) 工作室開放,進行原住民藝術品創作傳承教育、提供民眾參觀體驗及藝術家社群互動等活動。
(3) 藝術家不定期現場創作、DIY及導覽解說。
參、辦理方式:
一、期程:105年7月至8月。七月每週六日,計8天;八月每週六日,計8天
二、地點: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地址:大溪區員林路一段29巷101號)
三、名額:7月進駐2名、8月進駐3名藝術家或工作坊。
肆、申請資格:年滿二十歲以上,從事藝術創作之原住民族個人或團體均得申請。
伍、申請方式
(一)簡章及申請表:可於上班時間親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本局)索取,或上網(http://ipb.tycg.gov.tw/)直接下載簡章及申請表。
(二)受理方式: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均可(以郵戳為憑)
(三)洽詢方式:1.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2.電話:03-3322101分機6683
3.Email:10017558@mail.tycg.gov.tw
六、申請、甄審結果公告、進駐時間
(一)進駐時間:105年7月及8月。
(二)受理申請時間:105年6月1日至6月15日
(三)公告甄審結果時間:105年6月20日。
七、進駐空間概述
(一)創作所需器具和設備需自理。
(二)各工作室均設有基本設備。
(三)駐館藝術家由本局依現有空間配置安排進駐工作室,申請者應予以配合。
八、費用
     (一)每月週休安排8堂課程,每堂6小時,講師費共計7萬6,800元(不含工具費及保險費)
     (二)材料費23,200元。
九、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
(一)申請表1份-表格一(附件一)
(二)駐館計畫1份-表格二(附件二)
(三)依創作類型請附個人作品,並填寫作品清單-表格三(附件三)
十、甄審方式
(一)初審:
1.本館得就個人所提送之各項資料,進行審查。
2.就個人所提送內容(含作品)若發現有不實、偽造者,本館得取消其參加甄審資格。
(二)決審
1.由本局成立之「原住民族會館駐館藝術家甄審委員會」進行甄審。
2.甄審日期:105年6月20日(暫定)。
3.甄審內容包括創作理念、駐館計畫,必要時得邀請申請者進行說明。
 
十一、甄審結果
(一)甄審結果由本館於甄審會議決議後個別通知,並於本局官網網站上公告。
(二)正取之個人應於接獲通知五日內(通知當日不計入),親自至本局簽署駐館同意書,逾期視同棄權,其權利將由備取名額遞補。
十二、簽訂駐館協議書及相關文件
(一)原住民族文化會館駐藝術家駐館契約書(附件四)
(二)出示身份證正本,提供查驗。
十三、經費概算表:
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
合計
說明
駐館藝術家講師費
240
1,600
384,000
7月2名、8月3名藝術家,共5名。
每週2堂課共8堂課
一堂課6小時
計240時(5*8*6)
材料費用
5
23,200
116,000
開設教學班所需材料費用
合計
 
 
 
500,000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文化會館
相關連結 http://ipb.tycg.gov.tw/home.jsp?id=21&parentpath=0%2C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606020025&aplistdn=ou=hotnews,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