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項」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自公告之日期起至105年5月18日(星期三)止。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方式報名(以掛號郵戳為,逾期、親自或委託報名均不受理)。 四、甄試資格、工作內容、錄取名額、報名應繳證件、甄試方式、甄試注意事項詳如簡章。 五、甄試日期:105年6月1日(星期三)。 六、聯絡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人事室林小姐(03)3795470轉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