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16.03.14 ~ 2016.03.18
花博農民市集(第2梯次)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產業經濟、就業服務  
適用縣市 台北市 全部    
內容簡介

為輔導族人展售自產農特產品及特色手工藝品,105年度臺北花博農民市集全國農特產品展售活動設立原住民族特展區,提供族人10個攤位之展售平台,意者請下載參展報名表、自主檢核表填寫完整並檢附檢驗證書,於105年3月18日(星期五)前傳真至02-27205996,或傳送親自簽名之報名文件掃描檔至 8a-awai0713@mail.taipei.gov.tw楊小姐收(連絡電話:02-27206001#32)。(傳真或E-mail後請來電確認是否確實傳送成功)
◎105年度臺北花博農民市集全國農特產品展售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展售期間:第2梯次105年4月30日至6月19日 (共8週)
二、報名資格:年滿20歲,具原住民身分,報名時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以設籍臺北市並具備農民身分之族人優先報名(禁止以人頭報名,若經檢舉屬實一律撤銷資格),非農民身分之族人僅可報名展售手工藝品。
◎請注意!!!現有10攤參展人之報名資料已存錄,請勿再送報名表。
◎本會將依照參展規範審查報名品項,請於報名前詳閱參展規範,不合格品項一律不受理報名。依參展規範第六點規定,展售之產品應以生鮮蔬果為主,農、漁產加工品為輔,並以地產地消為限,不得展售進口農、漁、畜產品。散裝冷飲、熱食,不開放販售。
◎抽籤日期: 105年3月22日(星期二)17:00於本會會議室(若有異動請以本會電話通知時間為準),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參展人選及攤位席次,抽籤前本會先以電話通知所有初審合格者出席抽籤作業,未能親自出席者請派員代理出席,否則視同棄權。本會將就合格報名者抽出前10名為正取參展人,其餘為備取席次,若有正取人員因違反規定受撤銷資格之處分,由備取人員依號碼次序遞補。
◎105年度開始,請參展人務必配合台北市農會管理人員現場稽查工作,若有態度不佳不配合稽查之情事,本會將於下一梯次拒絕受理報名。
三、現場展售人員須為原住民參展人本人,或出具新式戶口名簿證明為其配偶、父母、子女、兒媳、女婿等之親屬關係者。
四、本次展售活動參展注意事項如下:
1. 為保障國人健康,為消費者做好食安把關工作,報名參展者所販售之產品均須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臺北市花博公園圓山廣場全國農特產品展售活動參展規範」之規定。
2.報名參展者應配合本會針對報名品項所附檢驗證書之相關審查措施,及本會於展售期間之管理督導措施。
3.每一項農產品或農產加工品均需附上一年內之檢驗證書,無檢驗證書之產品為不合格,請勿填入報名表,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4.偽造、過期或產品名稱不符之檢驗證書一律為不合格,不予受理。
5.活動主辦單位每週皆會抽驗各攤位展售產品,若檢驗不合格將取消資格並停權一年。
6.參展者不可在現場販售與送驗合格產品來源不同之同項產品(例如:以合格之有機稻米送驗取得證書,卻用同樣包裝販售成本較低之非有機稻米),若發現有魚目混珠之情形,本會將視情節輕重令其將產品下架或取消參展資格,產品若經抽驗或民眾檢舉涉及食安問題,由參展人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7.參展者不可於展售現場私自販賣未列入參展報名表之品項,若經查報或檢舉有上開情事,本會將視情節輕重令其將產品下架或取消參展資格,產品若經抽驗或民眾檢舉涉及食安問題,由參展人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8.產品售價請按合理之成本結構及參考市價訂定。
9.受本會電話通知補件者,請於1日內以傳真或E-Mail方式補件,逾期不受理。
五、欲報名者請自行下載本活動附件。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相關連結 http://www.ipc.gov.taipei/ct.asp?xItem=165786652&ctNode=32777&mp=12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