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各級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代收代辦費申請期間自105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起開始受理,其補助對象及申請方式如下: 1.請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就讀本市各級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具原住民身分原住民在學學生,檢附戶口名簿,逕向就讀學校辦理。 2.由各級學校承辦人依據須知規定及補助標準表,自105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前,協助辦理申請作業,如有疑問請逕洽本會聯絡人池亞培先生,聯絡電話: 1999轉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