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16.03.01 ~ 2016.03.31
104學年度第2學期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獎勵補助  
適用縣市 台北市 全部    
適用對象 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
內容簡介

104學年度第2學期自105年3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內容如下:
一、補助資格: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小以上至大專院校,具原住民身分之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獎(勵)金或學雜費相同性質補助、獎助者。
(三)本須知所稱大專院校,係指就讀臺灣地區經教育部承認之二專、五專、二技、四技或大學之法定修業年限以內之學生(含夜間部)。不包含碩士班、博士班、空中大學(專科)、推廣部、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及在職進修班學生。
二、申請窗口:
(一)請就讀本市國小、國中、高中(職)者應備妥戶口名簿影本一份,向就讀學校申請。
(二)請就讀大專院校者或外縣市國小、國中、高中(職)者備妥申請表、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其他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影本一份(但本會已有相關資料足以證明者除外)、申請人之金融帳簿封面影本,相關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三)高中(職)學業獎學金申請資格:就讀於國內高中(職)學校(不包括特殊教育學生)操行成績優良,學業總平均達75分以上者,即可獲獎學金新臺幣1,000元至6,000元不等。
(四)特殊才能助學金申請資格:就讀於高中(職)以下學校,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比賽或展覽,獲得團體組或個人組前三名或相當前三名之獎項者。申請時以同一年度比賽成績最高,且同一比賽項目獎勵一次為限。
四、請各級學校承辦人依據須知規定,自105年3月1日起至105年3月31日前,協助申辦作業;區公所申請案請自10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協助申辦作業。
五、如有疑問請逕洽本會聯絡人池亞培先生,聯絡電話:1999轉2083。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相關連結 http://www.ipc.gov.taipei/ct.asp?xItem=161148652&ctNode=32777&mp=12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