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昇屏東縣原住民傳統工藝品質及市場競爭力,並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技藝,期透過人才培育訓練計畫,發揚原住民族具有歷史性、文化性、獨特性之傳統技藝,凡本縣原住民符合本計畫補助資格者,即日起開始受理提報計畫書。
*實施期程:
自公告日起至105年2月24日止。
*實施對象:
ㄧ、屏東縣各鄉(鎮、市)登記立案合格之原住民工作坊(室)。
二、協會組織(以推廣公益、教育文化為主)。
*經費補助原則及每班訓練名額:
ㄧ、訓練準則:
(ㄧ)訓練時數:訓練時數至少50小時,著重學習技巧並培養興趣。
(二)訓練名額:初級班核定10班每班至少12人,進階班核定8班每班至少10人。
(三)補助額度:初級班最高補助新臺幣8萬8,000元整,進階班最高補助新臺幣14萬元整。
二、訓練期程:
105年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三、補助注意事項:
(ㄧ)申請單位如獲核定執行本計畫(含初級班及進階班)連續3年者,不得申請。
(二)培訓單位務必參加本計畫開辦之「計畫說明會及計畫書撰寫教育訓練課程」(預計2月開課),並列入計畫審查項目。
(三)訓練名額部份,各工作坊(室)及協會應以公開方式向外招生,鼓勵未曾學習而有興趣傳技藝之族人優先報名,配合就業服導員或其它公開宣傳方式。
*計畫書格式請逕自(相關檔案)下載。
聯絡人:08-7320415轉3822 賴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