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本會原住民族語言振興第2期六年(103~108)計畫。 貳、目的 為適應都市原住民、原鄉部落及瀕危語別族群等多元的族語環境,採行多面向的族語學習措施,因地制宜的協助社區、部落建置族語學習平台與場域,使得族語的深化、扎根與發展分別且持續的邁向家庭化、部落化及社區化,進而提升族語傳承動力及培育新一代的族語傳承人才。本計畫亦結合各級機關、原鄉部落、民間團體及學校,共同推動各項族語振興措施,建構更多元的族語學習管道,營造族語學習氛圍與增進族人族語意識,期使全面帶動原住民族社會「聽、說、讀、寫」族語的風氣。 參、實施期程:105年4月1日至105年10月31日止。 肆、補助對象: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 伍、補助項目 一、都會型: (一)原住民教會族語學習班 (二)族語學習班 (三)族語生活會話班 二、原鄉型:族語振興部落 三、其他具地方特色族語振興措施 陸、申請方式 一、計畫提送:請於各原住民族行政機關截至日前提送至各直轄市及縣級原住民族行政機關,於105年2月底前提送原住民族委員會審查。 二、計畫核定:原住民族委員會將於105年3月20日前完成計畫審查,並函知核定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