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16.01.01 ~ 2016.12.31
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微笑貸)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獎勵補助  
適用縣市 全臺 全部  
內容簡介

一、微笑貸生產用途及消費與週轉用途貸款受理期間爰例開放全年度(105年度1月1日至105年度12月31日止)受理貸款。
二、貸款受理注意事項:
(一)收件後請立即於「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理網」鍵入資料,以保障申請人權益。倘鍵入資料進入「候補」狀態,仍應繼續受理,不得以「額滿」為停止收件理由。
(二)本貸款除徵信費用外,不得向申請人收取其他費用,如開辦開、手續費等。
(三)有關應檢附受雇證明之規定,為核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消費與週轉」貸款資格,凡從事農林、漁牧或工商業之在職勞工,應檢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年資資料)正本」;凡軍公教在職人員應檢附「在職證明」。
三、 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相關資料資訊可至原住民族委員會網頁(http://www.apc.gov.tw)/本會資訊/本會相關業務/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專區或至「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理網」(http://ipl.efarm.org.tw/)查詢。

主辦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
相關連結 http://www.apc.gov.tw/portal/docDetail.html?CID=23DD6FC526F7465A&DID=0C3331F0EBD318C2E8377286C03E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