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並貼照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於公告期限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人事室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綜合規劃處助理設計師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時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二、甄審方式:本會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履歷資料恕不退還。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0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前一日止;另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標準,以薪點250點標準支給。
四、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2)8995-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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