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名額:正取1名 ,備取2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04/12/01~104/12/11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男性需役畢,且無不良嗜好者。2.電腦中文輸入符合20字/分以上及具office文書處理軟體基本使用技能及熟悉一般網頁操作。 3.具原住民身分。 4.具備族語能力及口述表達能力尤佳,富有熱忱,願為原住民族文化傳承貢獻。 5.具備汽(機)車駕照,以便日後擔任田野調查工作。 6.薪資待遇:每月新臺幣26,400元。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年度原住民族藝術展覽規劃事宜。 2.辦理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文創商品開發相關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1段29巷101號(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 (1)個人履歷表(含照片及簡要自述,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男性需檢附免役或役畢證明影本。 2.請於104年12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上開資料親送或郵寄本局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原民會館臨時人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3.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測驗。 4.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83陳先生或6694莊主任。 5.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