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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3 ~ 2015.10.26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薦任第8至第9職等經建行政專員外補徵才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產業經濟、就業服務  
適用縣市 高雄市 全部    
內容簡介

職務編號:A630020

職 稱:專員

職 等: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

職 系:經建行政

名 額:1名(視需要得列候補名額數名)

資格條件: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考試),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現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原住民保留地權利賦予(含非原住民贈與、繼承及非都市土地住宅興建審核案)等相關業務、山坡地超限利用業務、原住民保留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業務、原住民地區溫泉資源永續經營及輔導業務、原住民族地區自然資源保育計畫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2樓,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

徵才期間:104年10月13日至104年10月26日(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一律通信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一、甄選報名表(請自本會首頁網站下載之統一格式填寫)。二、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須完整且含照片及自傳,自傳處不可空白,請由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或所在機關人事單位列印,再經本人簽章)三、現職公務員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其他有助審查資料(如通過英檢資格或證明)(以上均為影本,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四、上開資料均請以A4紙張列印,由上而下依序裝釘整齊後於104年10月26日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人事室」,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A630020經建行政專員」字樣,應徵者資料經本會審查後符合資格者另通知來會參加「面試」,逾期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應甄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聯 絡 人:陳雲靖 電話:07-7995678轉1708;07-7406511轉403

其他事項: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個人提供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後立即取消錄取資格,已進用者並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召集專案考績會議予以懲處。二、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若經面試結果成績均未達80分者則職務從缺。三、本次甄選錄取候補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或性質相近職缺為限。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相關連結 http://www.coia.gov.tw/web_tw/news_detail.php?n=news&appId=Info&id=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