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有效結合社會資源,發揮民眾參與公共服務之熱忱,鼓勵本市原住 民族參加志願服務,協助原住民族瞭解公部門之服務。 二、招募對象: (一)年滿18歲以上,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品行端正,並具服務熱忱。 (二)本於自由意願,能長期提供部分時間配合參與服務,不遲到早退者,並能參 與教育訓練者。 三、服務地點:原住民族行政局、原住民族文化會館及各原住民族集會所 四、報名方式: 填妥報名表後,以傳真、親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86,傳真: 03-3366094) 或E-MAIL至承辦人鄧先生之電子信箱 10001372 @mail.tycg.gov.tw 五、本局預計於104年10月2日~3日(週五及週六)辦理104年度原住民族志工 服務隊特殊教育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