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期間: 9 月 20 日至 10 月 20 日止。
二、 申請資格: 2 歲以上未滿 5 歲之原住民幼童,現就讀本 市立案之公、私立幼兒園。
三、 申請方式:由幼兒家長向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幼兒 園受理並辦理初審後,將符合規定之相關文 件,親送或逕寄本局(以郵戳為憑),逾期不 予受理。
四、 檢附證件:
1. 申請表或幼生管理系統登錄資料之印領清冊 1 份 ( 請簽名或核章完畢 ) 。
2. 當學期繳費收據正本 ( 已辦理繳費之收據 ) 。
3. 幼兒園之收款收據及私立幼兒園金融機構帳戶正面影本。
五、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原住民族行政局,服務電話 :
(02) 29603456 分機 3980 林小姐 。
下載檔案: 私立幼兒園之收款收據
網址 ( 鏈結 ) : http://www.ipb.ntp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