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第1學期「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作業」,自即日起開始上網申請,作業系統截止日期至104年10月20日,請各申請單位依限辦理。 申請須知: 一、幼兒園應附資料: 1.學生:應附 (1)戶籍謄本近6個月內(幼生系統尚未出現名單學員才需附)。 (2)切結書-詳見範本。 (3)繳費收據正本(如無正本請註明理由並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園所負責人私章)。 2.園所:檢附 (1)領據:私立幼兒園詳見範本、加蓋幼兒園印章及負責人私章。 (2)學校領據格式以學校為主、加蓋學校關防,*領據抬頭填寫-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3)請領清冊-家長核章時與監護人為同一人 (請於請領清冊後檢附相關文件)。 3.初審:檢查附件是否齊全後逕送當地鄉(鎮、市)公所。 二、 鄉(鎮、市)公所應附資料: 1.本(彙總)表。 2.初審核: (1)檢查轄內托兒所或幼稚園是否到齊、所附資料是否齊全。 (2)公所彙整後於104年10月30日前送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審查。 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承辦人:王小姐 電話:9253995分機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