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訊息內容:為加強本市原住民族青少年學業競爭力,協助升學,並減少父母經濟壓力,擬補助其參加課業補習所需費用。。 二、補助對象:凡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族籍學生,於104年1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之期間,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者(不包含才藝補習),始得申請。 三、申請程序: (一) 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族籍學生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本(104)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前,將有關資料送就讀學校。 (二) 該所屬學校於本(104)年11月5日前,將申請文件彙整完竣並檢附「申請學生清冊」(附件六)函報本府審查核定,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資訊請洽:本局教育文化科呂凱倫先生聯繫電話:03-3364195#6683、 6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