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為促進本市原住民社團永續發展,今年度以社團帶領社團之方法,透過實際訪視及參訪給予社團營運建議,並從旁協助,建全社團體質,進而提高社團競爭力,達社團永續發展及策進本市原住民公共事務之願景。 一、 辦理期間:104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止。 二、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4年5月15日止。 三、 受理名額:至多核定3項輔導計劃。 四、 參加對象:本會錄案之原住民社團或團體(含教會、同鄉會等)。 五、 參與方式: 請社務運作較完整之社團(大手社團)填報申請表(如附件一),作為顧問社團認領受輔導社團(小手社團),經本會審查同意後,提供社務及業務上之引導、輔助及建議,並由本會補助輔導相關費用(詳如補助項目經費說明)。 (一) 輔導重點: 1. 會務:人員管理、會議召開、經費及財務管理、會務資料建立等。 2. 業務:包括依章程所辦理之會員服務、社會服務、參與政府機關或其他團體活動或接受委辦業務、補助案及企劃案撰寫、研究發展、團體業務未來展望等事項能力提升。 (二) 輔導方式: 1. 訪視及參訪: 大手社團須與小手社團討論並排定訪視及參訪行程至少3場次 (應含一場次會員大會或理監事會議),並應通知本會。受輔導社團每場次前應先擬具焦點議題至少二項,必要時大手社團視議題內容得聘相關專業人員出席,本會亦得推薦參與名單,就小手社團之會務、業務及焦點議題即席說明或交換意見,亦可主動提出建議。 2. 建議及輔導: 每次訪視及參訪探討議題結論或建議事項應記錄成案(如附件二、三、四),由大手社團列冊追蹤及輔導,並撰寫改善建議,於規劃期程結束時繳交。所有資料及電子檔應建立資料庫,以作為日後推薦優良社團及辦理補助案件之依據。 (三) 補助項目與費用:由大手社團為申請單位,至多補助新臺幣7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