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清寒原住民族學生努力向上,凡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現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專)、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中)之在學學生,具有正式學籍者於104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止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由該校向桃園市府原住民行政局複審。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桃園市府原住民行政局張筱宣小姐、聯絡電話:03-336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