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行政局 發布日期: 104-01-28 截止日期: 104-02-02 提供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行政局 副標題: 徵才 詳細內容: 資格條件:須具備下列資格。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經驗者尤佳(具有原住民身分較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應迴避任用之一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4、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5、品行端正、勤奮盡責、具服務熱誠及電腦操作技能。 6、具汽機車駕照。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原住民族地區各項工程、簡易自來水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