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訓對象:詳見培訓計畫本市代表隊培訓名單。
二、培訓內容:
(一)培訓費支給原則:
1.選手營養費最高新臺幣3,000元,每日最高新臺幣250元整,項目為誤餐費(最高80元)、營養品(有助訓練之食品)。
2.教練指導費最高新臺幣5,000元,指導鐘點費參考「行政院核定調整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標準」規定,皆以講師鐘點費新臺幣670元計算之,另餘額度內得請領指導誤餐費(誤餐最高80元)。
3.各項培訓項目以聘請1位教練為原則,但團體組項目培訓選手人數達10人以上者,得由2位教練進行指導。
4.特聘本市以外之教練者,需報承辦單位核准後,另核實支給往返交通費。
(二)培訓計畫申請及費用請領:
1.請各培訓教練於104年1月23日(星期五)前提交培訓計畫,含申請表(附件2)、培訓日期表(附件3)及經費概算表(附件4),經申請核定後即可展開培訓。
2.訓練過程與競賽結果,請教練提送成果報告1份,於104年3月26日(星期四)逕送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球類運動學系,務請附上培訓課程之照片與簽到簿,誤餐及營養品費用相關憑證,俾利辦理核銷撥款。
三、如對本案培訓計畫有疑問者,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球類運動學系黃助教詠婕(02-2871-8288#6102)及本會教育文化組施先生(02-27206001#39,1999#2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