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名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本計畫共同課程原住民族文化及文物維護員訓用人員第一階段專業課程。
二、課程時間:104年3月17日起至4月10日。
三、研習地點: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國際會議廳(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104號)。
四、課程對象:
(一) 文創商品開發與觀光行銷人員、表演藝術-原住民樂舞人員、原住民文物典藏維護人員。
(二) 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駐館人員。
(三) 各機關相關業務主管、承辦人員及對於課程有興趣者。
五、目的: 為培養具配備原住民文化涵養,對族群文化的歷史、社會度、生活習慣、藝術、文化資源再生、傳統知識及價值體系,深入的探索。以下表規劃之課程主題,將邀請名師主持,進行精闢分析,並相輔相成廣泛交換專業意見。
詳情課程及報名簡章請至下方附件檔案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