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產業:受理單位為「原住民族委員會」https://reurl.cc/XL2pye 人才培育類: 1.大專校院—開辦流行音樂相關學分(位)學程。 2.法人或團體—辦理專業培訓課程。 音樂製作及行銷類: 1.專輯創作錄製。 2.作品創意行銷。
●影視產業:受理單位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https://pse.is/4u25nd 補助類型包含原住民族電影片劇本開發、新製電視節目、現有電視節目新增相關單元、紀錄片製作及行銷、影視作品創意行銷。
使用原住民族語言比率達50%以上者,每案補助金額上限得再增加30%,以鼓勵提案單位使用族語創作。
※申請時間:4月6日(四)至5月5日(五)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