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期: 111.4/1起-4/30止 ●獎勵對象: 1.具原住民族身分 2.設籍高雄市三個月以上 3.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0年度第2次以後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測驗初級以上合格者 ●獎勵金額: 初級2,000中級3,000中高級5,000高級10,000優級15,000 ●申請方式: 1.掃描海報QR CODE下載申請資料 2.完成資料填妥並檢具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2樓(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信封註明:111年度族語獎勵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