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額:1名。(應徵者均不合適者本所得不足額錄取或從缺)。
二、工作地點:屏東縣霧臺鄉公所(屏東縣霧臺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
三、工作項目:
(一)協辦本計畫僱工人員資料彙整及保險作業。
(二) 協辦本計畫割草工作現地巡查及人員控管作業。
(三)協辦本計畫僱工薪資撥附相關作業。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 資格條件:
(一)性別不拘
(二) 學歷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者。
(三)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四)熟悉電腦各項操作。
(五) 需具有機車駕駛執照,如具有汽車駕駛執照為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星期二) 下午5:00前,親送或掛號郵寄至「屏東縣霧臺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屏東縣霧臺鄉公所收發室」(請留意寄件時間,本案以本所收發收件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六、檢具文件:
(一)報名表一份。
(二)二吋相片一張(請黏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一份。
(五)機車駕駛執照影本一份。
(六)其他相關文件(文書處理相關證照或汽車駕駛執照)。
七、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
(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電話告知)
八、待遇:按月計酬,每月薪資新臺幣25,250元。
九、工作時間:自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十、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未依期限報到本所逕為依據通知備取人員報到。
註:如有疑問請洽本所財經課蘇先生(08)7902234轉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