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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 2022.02.14
【110年度原住民族語專業人才培訓工作坊】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族群語言、技職培訓  
適用縣市 全臺 全部  
內容簡介

一、 培訓目的
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通過與實施,為厚植從事原住民族語工作人員熟悉口譯能力與技巧,成為族語口譯所需專業人才,除提升翻譯專業知能及人才培育,更希冀落實原住民族族語及文化之保存與研究。
二、 招生對象
將以下列遴選條件之順序為錄取順序:
(一)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二)曾從事族語口譯相關工作者。
(三)曾接受「口譯訓練」(任何語言),持有結業證書或證明者。
(四)曾擔任廣播節目、電視節目之主播、主持人等口條清晰者
(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族語學習中心 20 學分者。
三、 招生人數
招收 30 名學員,備取 6 人。
五、 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登錄網頁(https://ntnucamp.sce.ntnu.edu.tw/iitw/)後點選「報名資訊」,即可進入線上報名系統首頁(敬請及早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六、 報名日期
依重要日程表之各區報名日期及時間,以網路報名系統顯示時間為憑,恕不接受現場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七、 資格審查與錄取公告
(一)資格審查所需上傳資料如下:
1. 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符合招生對象之相關文件,如族語認證合格證書、在職證明、學分證明書、結業證書等。
3. 本人郵局或銀行帳戶存摺影本(如完成培訓獲得結業證書,保證金無息退費用)。
4. 凡逾期或資格不符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公告:
1.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將依重要日程表之各區公告錄取日期於網站(https://ntnucamp.sce.ntnu.edu.tw/iitw/)公告,保證金新臺幣 1,000 元繳費相關資訊,將以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
2.候補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如有學員主動申請放棄培訓者,或未於繳費期限繳費,不予錄取者,將依序遞補符合資格之學員至額滿為止,候補錄取學員後續將以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
3.完成繳費者,開班相關資訊將以簡訊及電子郵件。
八、 培訓成績考核
(一)參加培訓之學員於報名時需繳交新臺幣 1,000 元保證金,培訓期間因故無法上課,缺課時數超過授課總時數 12 小時以上者,保證金解繳國庫且不發給結業證書。
(二)培訓學員學習成果考核以課堂表現占 50%,期末口譯實作占 50%,總分數為 100 分,70 分為合格,成績合格且未逾缺席時數規定者發給結業證書。
九、 注意事項
(一)為保障參與培訓之權利,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網路報名系統依重要日程表之各區報名日期為主,逾期報名者,恕不予受理,亦不接受電話或現場報名。
(二)本次培訓課程無須繳交課程費用,惟錄取學員需於錄取公告後,依重要日程表各區之日期,完成繳交保證金,未於期限內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候補之錄取學員,亦須於錄
取後之通知期限內繳交保證金,逾期繳交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三)保證金繳交方式:公告錄取名單後,將以簡訊及電子郵件提供郵局劃撥帳號,至臨櫃劃撥,並將劃撥收據(加註姓名),傳真至電話:02-2393-5711,逾時不候。
(四)學員經錄取並同意參加本次培訓者,不得委由他人代替參加培訓,違規者,取消本年度培訓資格並沒收其繳交之保證金新臺幣 1,000 元整。
(五)培訓期間提供學員膳食,另有學員交通及住宿等費用補助,補助方式將另行公告。
(六)報名學員所提供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冒用或不實等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本年度培訓資格,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七)培訓期間僅以培訓學員為對象,請勿攜伴(眷屬)參加。若有攜伴(眷屬)者,經勸告仍未改善,將沒收其保證金並取消本年度培訓資格。
(八)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規定及相關會議決議辦理。
十、 培訓聯絡窗口
(一)田小姐,電話:02-7749-5879,E-mail:wf@ntnu.edu.tw。
(二)邱先生,電話:02-7749-5824,E-mail:wenting741008@ntnu.edu.tw。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相關連結 https://ntnucamp.sce.ntnu.edu.tw/iitw/news/detail.ph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