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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全年度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表C-原住民就業者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就業服務、綜合行政、學術研究、統計調查  
統計資料期間 2021.01.01 ~ 2021.12.31
機關地址 全臺 全部  
委託單位 行政院主計處
統計資料說明

一、15 歲以上原住民族
1. 行政區域:110 年臺灣地區年滿 15 歲以上原住民族現住人數年平均有 466,448 人,以居住在非原住民族地區的人口最多,有215,080 人,占 46.11%,其次為山地原住民族地區,有 138,575人,占 29.71%,再其次為平地原住民族地區,有 112,794 人,占24.18%。
2. 族別:110年15歲以上原住民族以阿美族的人數最多,占37.23%;其次為排灣族,占 18.89%;再其次為泰雅族,占 15.39%;布農族占 11.04%;太魯閣族占 5.66%,其餘各族別比率皆在 5%以下。
3. 性別:110 年 15 歲以上的原住民族男性 222,356 人,占 47.67%,女性 244,092 人,占 52.33%。與全體民眾相較,15 歲以上的全體民眾亦是女性(50.79%)多於男性(49.21%)。
4. 年齡:110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族年齡的分布,15~24 歲占 19.42%,25~44 歲占 38.66%,45~64 歲占 30.80%,65 歲及以上占 11.12%。與全體民眾比較,全體民眾 45 歲以上者占 53.78%,高於原住民族的 41.92%。
5. 教育程度:110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族的教育程度以高級中等(高中、高職)比率最高,占 39.75%,其次為大學及以上的 22.11%,再其次為國(初)中的 17.61%,小學及以下占 13.68%,專科僅占6.85%最少。與全體民眾相較,原住民族高級中等(高中、高職)及以下者之比率較全體民眾高,而專科及以上者之比率則低於全體民眾。
6. 婚姻狀況:110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族有配偶者占 46.85%,未婚者占 38.71%,離婚、分居或喪偶者合計占 14.45%。與全體民眾比較,原住民族未婚者比率較全體民眾高 4.63 個百分點,有配偶者比率較全體民眾低 3.06 個百分點。
7. 家計分擔:110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族有 61.49%需要負責家計,其中 31.85%為主要家計負責人,29.64%為次要(輔助)家計負責人;不需要負責家計的占 38.52%。
二、勞動力狀況
110 年原住民族 15 歲以上不含現役軍人、監管人口與失蹤人口之民間人口數為 446,980 人,其中原住民族的平均勞動力人數有
278,113 人,勞動力參與率為 62.22%;勞動力人口中有 267,033 人為就業人口,11,079 人為失業人口,失業率為 3.98%。與上年比較,110年勞動力參與率較 109 年平均 62.20%上升 0.02 個百分點,失業率與109 年平均 3.98%持平。

三、就業狀況
1. 就業者從事的行業:110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從事的行業,以「製造業」(15.82%)比率最高,其次為「營建工程業」(15.30%),再其次為「住宿餐飲業」(10.05%)。與全體民眾相較,原住民族從事「營建工程業」的比率高於全體民眾。
2. 就業者從事的職業:110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所擔任職業中,以擔任「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23.48%)比率最高,其次為「技藝有關工作人員」(17.26%),再其次為「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15.38%)及「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13.47%)。與全體民眾相較,「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三類職業合計,原住民族就業者占 4 成 6 左右的比率,較全體民眾的 30.46%高。
3. 就業者的從業身分:110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的從業身分以受私人僱用比率最高,占 76.76%,自營作業者占 11.44%,受政府僱用者占 9.59%,擔任雇主者為 1.59%,擔任無酬家屬工作者為 0.62%。其中受政府僱用者,有 41.64%有正式公務員任用資格,58.36%沒有正式公務員任用資格。
4. 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收入:110 年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 31,195 元。與全體民眾相
較,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主要工作平均收入,較全體民眾的41,471 元低 10,276 元。觀察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分布情形發現,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未滿 3 萬元之比率占44.68%,高於全體民眾的 26.74%。
5. 非典型就業情形:110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是從事非典型工作(本調查定義之非典型工作包含部分工時工作型態、定期契約工作、人力派遣工作及臨時性工作)的比率為 21.06%,不是從事非典型就業工作的比率為 78.94%。
6. 從事政府所提供之臨時工作情形:110年原住民族就業者有2.39%從事政府所提供的臨時性工作,97.61%不是從事政府所提供的臨時性工作。從事政府提供之臨時工作者中,有 96.90%認為臨時工作對生活改善有幫助,83.17%認為對未來就業有幫助。
7. 就業者尋職管道:110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獲得目前工作的管道以「託親友師長介紹」的比率最高,占 43.16%,其次為「自我推薦及詢問」占 19.83%,再其次為「向民間人力銀行求職(含上網)」占 14.39%。

四、失業狀況
110 年原住民族勞動力人數有 267,033 人,其中失業人數 11,079人,失業率為 3.98%。和全體民眾 110 年平均失業率的 3.95%比較,
略高 0.03 個百分點。
1. 失業週數:原住民族失業者至資料標準週,平均失業週數為 19.53週。
2. 失業者尋職管道:110 年原住民族失業者尋找工作管道,以「向民間人力銀行求職(含上網)」的比率最高(52.44%),其次為「託親友師長介紹」(35.53%),再其次依序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含上網)」(14.89%)、「看報紙」(11.44%)、「應徵招貼廣告」(8.27%)。
3. 遇到工作機會情形:110 年原住民族失業者在找尋工作過程中,41.35%有遇到工作機會。曾經遇到工作機會,但是沒有去工作的原住民族失業者沒有去工作的原因,以「待遇不符期望」比率最高(42.95%),其次為「離家太遠」(23.76%),再其次依序為「工作環境不良」(17.81%)、「工時不適合」(13.96%)、「傷病或健康不良」(6.00%)。
4. 找工作主要遭遇困難:110 年原住民族失業者有 58.65%在找尋工作過程中沒有遇到過工作機會,進一步分析找尋工作過程中,主要遭遇的困難是「就業資訊不足」(32.97%),其次為「本身技術不合」(24.00%),再其次為「生活圈內沒有工作機會」(21.80%)。
5. 過去工作經驗:失業的原住民族有 80.71%為非初次尋職者(過去曾經有過工作經驗)。其中有 64.76%離開上次工作為自願離職,另有 35.24%為非自願離職;離開上次工作的主要原因以「工作場所業務緊縮或歇業」占 33.72%最多,其次為「對原有工作不滿意」(25.42%),再其次為「季節性或臨時性的工作結束」(14.27%)。
6. 最希望從事的工作內容:110 年原住民族失業者中,最希望從事的工作內容以「餐飲旅遊運動」比率最高(22.14%),其次為營建職類」(19.52%),再其次為「保全警衛」(14.73%)、「行政經營」(11.93%)。
7. 沒有工作期間的主要經濟來源:原住民族廣義失業者(包含失業者及想工作而未找工作且隨時可以開始工作者)沒有工作期間的主要經濟來源以「家庭協助」比率最高(53.78%),其次為「積蓄」(40.17%),再其次為「親友協助」(14.48%)。

五、非勞動力狀況
110 年原住民族非勞動力人數有 168,868 人,其中未參與勞動原因以「高齡、身心障礙」(28.60%)比率最高,其次為「料理家務」(28.11%)及「求學及準備升學」(26.58%),再其次依序為「賦閒」(8.07%)、「傷病或健康不良」(7.51%)及「想工作而未找工作,且隨時可以開始工作」(0.93%)等。

六、再度就業情形
110 年有 15.83%的原住民族曾因結婚、生育、料理家務、照顧家人、傷病、退休等各式因素離開職場一段時間而成為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場時間為 2.98 年。

七、參加勞工保險情形
原住民族勞工參加勞工保險情形為 110 年 9 月附帶調查問項。110年9月扣除無酬家屬工作者、投保農保且未從事農業以外工作者、公教保及軍保者,可參加勞工保險人數為 246,773 人,其中有參加勞工保險比率為 80.53%,其餘 19.47%的原住民族有工作者則分別參加農保、國民年金保險或未參加任何保險。
八、職訓及其他
以下項目為 110 年 12 月附帶調查問項。
1. 職業災害:110 年 12 月原住民族有 7.29%曾在工作場所遇到職業災害。
2. 工作安全與職災預防宣導:110 年 12 月有工作過的原住民族,有45.42%表示有收過工作安全與職災預防宣導資料,而有 54.58%表示沒有收過。
3. 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課程情形:110 年 12 月有工作過的原住民族,有 44.58%表示有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課程。
4. 勞資爭議:110 年 12 月有工作過的原住民族有 1.77%曾發生勞資爭議。
5. 工作場所中是否因原住民族身分感受到被歧視:110 年 12 月有工作過的原住民族在工作場所中因原住民族身分受到歧視的比率占 3.70%,與 109 年同為近 5 年來最低點;沒有因為原住民族身分受到歧視的比率占 96.30%。
6. 參加職業訓練情形:原住民族有參加政府或民間機構所辦理的職業訓練占 11.92%(包含以前有參加過占 11.40%;以前沒參加過,目前正在參加中 0.52%),沒有參加過政府或民間機構所辦理的職業訓練占 88.08%。
7. 訓後從事相關工作情形:有參加過職業訓練者中,59.06%有從事職業訓練相關的工作,40.94%則無。沒有從事相關工作主要原因為「沒有工作機會」比率最高(38.62%),其次為「改變對就業的想法」(19.89%),再其次依序為「待遇不符期望」(9.89%)、「找不到與訓練相關的工作」(8.91%)。
8. 未來參與職業訓練意願:110 年 12 月有 17.89%原住民族表示想(再)參加政府或民間機構辦理之職業訓練,而有 82.11%的原住民族表示不想。想(再)參加職業訓練者,希望參與課程以「電腦、資訊類」比率最高(22.19%),其次為「民宿管理、餐飲服務類」(21.58%),再其次依序為「文化產業技藝訓練類」(13.94%)、「美容、美髮類」(11.88%)、「營建、木工類」(11.17%)。
9. 就業服務需求情形:110 年 12 月原住民族有 9.68%需要政府提供就業服務,其中以「就業資訊」比率最高(6.85%),其次為「就業媒合」(3.68%)及「就業諮詢」(3.06%)。
 

相關網頁 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812FFAB0BCD92D1A/0E66181E3E6209267D066F9B53D42218-inf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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