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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全年度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表C-原住民就業者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就業服務、綜合行政、學術研究、統計調查  
統計資料期間 2018.01.01 ~ 2018.12.31
機關地址 全臺 全部  
委託單位 行政院主計處
統計資料說明

一、15 歲以上原住民
1. 行政區域:107 年臺灣地區年滿 15 歲以上原住民現住人數年平均有 451,302 人,以居住在非原住民族地區的人口最多,有200,407 人,占 44.41%,其次是山地原住民族地區,有 138,400人,占 30.67%,再其次是平地原住民族地區,有 112,496 人,占 24.93%。
2. 統計區域:107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以居住在北部地區的 153,149人最多,占 33.93%,其次是東部地區的 145,386 人,占 32.21%,再其次依序為南部地區的 88,807 人,占 19.68%,中部地區的63,960 人,占 14.17%。
3. 族別:107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以阿美族的人數最多,占 38.58%;其次是排灣族,占 18.81%;再其次是泰雅族,占 15.47%;布農族占 10.49%,太魯閣族占 5.00%,其餘各族別比率皆在 5%以下。
4. 性別:107 年 15 歲以上的原住民男性 215,703 人,占 47.80%,女性 235,599 人,占 52.20%。與全體民眾相較,15 歲以上的全體民眾亦是女性(50.69%)多於男性(49.31%)。
5. 年齡:107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年齡的分布,15~24 歲占 21.58%,25~44 歲占 38.25%,45~64 歲占 30.68%,65 歲及以上占 9.49%。與全體民眾比較,全體民眾 45 歲以上者占 51.07%,高於原住民的 40.16%。
6. 教育程度:107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的教育程度以高中(職)比率最高,占 40.11%,其次是大學及以上的 18.49%,再其次是國(初)中的 17.76%,小學及以下占 17.04%,專科僅占 6.61%最少。與全體民眾相較,原住民高中(職)及以下者之比率較全體民眾12.67%,而專科及以上者之比率則低於全體民眾 12.66%。
7. 婚姻狀況:107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有配偶者占 48.06%,未婚者占 38.45%,離婚、分居或喪偶者合計占 13.50%。若與全體民眾比較,原住民未婚者比率較全體民眾高 4.09 個百分點,有配偶者比率較全體民眾低 2.39 個百分點。
8. 家計分擔:107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有 60.82%需要負責家計,(包含有 33.03%為主要家計負責人,27.79%為次要(輔助)家計負責人),而不需要負責家計的占 39.18%。
二、勞動力狀況
107 年原住民 15 歲以上不含現役軍人、監管人口與失蹤人口之民間人口數為 431,971 人,其中原住民的平均勞動力人數有 264,958人,勞動力參與率為 61.34%;勞動力人口中有 254,449 人為就業人口,10,509 人為失業人口,失業率為 3.97%。與上年比較,107 年勞動力參與率較 106 年平均 60.82%上升 0.52 個百分點,失業率較 106年平均 4.02%下降 0.05 個百分點。
三、就業狀況
1. 就業者從事的行業:107 年原住民就業者從事的行業,以「製造業」(15.49%)比率最高,其次為「營建工程業」(15.38%),再其次為「住宿餐飲業」(10.65%)。與全體民眾相較,原住民從事「營建工程業」的比率高於全體民眾。
2. 就業者從事的職業:107 年原住民就業者所擔任職業中,以擔任「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24.16%)比率最高,其次為「技藝有關工作人員」(18.03%)的比率最高,再其次為「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15.01%)及「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14.37%)。與全體
民眾相較,「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三類職業合計,原住民就業者占 5 成左右的比率,較全體民眾的 30.76%高。
3. 就業者的從業身分:107 年原住民就業者的從業身分以受私人僱用比率最高,占 77.47%,自營作業者占 12.12%,受政府僱用者占 9.16%,擔任雇主者為 0.80%,擔任無酬家屬工作者為 0.44%。其中受政府僱用者,有 35.07%有正式公務員任用資格,64.93%沒有正式公務員任用資格。
4. 原住民有酬就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收入:107 年原住民有酬就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 29,855 元。與全體民眾相較,原住民有酬就業者主要工作平均收入,較全體民眾的 39,477 元低 9,622 元。觀察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分布情形發現,原住民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未滿 3 萬元之比率占 50.56%,高於全體民眾的 32.50%。
5. 非典型就業情形:107 年原住民就業者是從事非典型工作的比率為 16.92 %,與 106 年相比較為上升;不是從事非典型就業工作的比率為 83.08%。
6. 從事政府所提供之臨時工作情形:107 年原住民就業者有 2.00%從事政府所提供的臨時性工作,98.00%不是從事政府所提供的臨時性工作。從事政府提供之臨時工作者中,有 90.72%認為臨時工作對生活改善有幫助,78.67%認為對未來就業有幫助。
7. 就業者尋職管道:107 年原住民就業者獲得目前工作的管道以「託親友師長介紹」的相對次數最高,每百人次有 42.25 人次,其次為「自我推薦及詢問」,每百人次有 21.37 人次,再其次為「向民間人力銀行求職(含上網)」(每百人次 12.96 人次)、「自營作業/自
家事業」(每百人次 5.01 人次)。
8. 工作場所僱用外籍勞工情形及其影響:107 年原住民就業者工作場所 6.20%有僱用外籍勞工,其中 33.13%認為對其工作有影響,影響情形以「部分工作項目被取代」的相對次數最高(每百人次有23.10 人次),其次是「工資下降」(每百人次有 11.23 人次)、「工
作時間縮短」(每百人次有 4.65 人次)。
四、失業狀況
107 年原住民勞動力人數有 264,958 人,其中失業人數 10,509人,失業率為 3.97%。和全體民眾 107 年平均失業率的 3.71%比較略高 0.26 個百分點。
1. 失業週數:原住民失業者,至資料標準週,平均已失業 19.78 週。
2. 失業者尋職管道:107 年原住民失業者尋找工作管道,以「向民間人力銀行求職(含上網)」的相對次數最高,每百人次有 42.73人次,其次是「託親友師長介紹」,再其次依序是「看報紙」、「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含上網)」、「自我推薦及詢問」。
3. 遇到工作機會情形:107 年原住民失業者在找尋工作過程中,40.29%有遇到工作機會。曾經遇到工作機會,但是沒有去工作的原住民失業者沒有去工作的原因,以「待遇太低」相對次數最高,其次是「工時不適合」,再其次是「工作環境不良」。
4. 找工作主要遭遇困難:107 年原住民失業者有 59.71%在找尋工作過程中沒有遇到過工作機會,進一步分析找尋工作過程中,主要遭遇的困難是「就業資訊不足」,其次為「生活圈內沒有工作機會」,再其次依序是「本身技術不合」、「教育程度限制」及「年齡
限制」。
5. 過去工作經驗:失業的原住民有 76.58%為非初次尋職者(過去曾經有過工作經驗)。其中有 68.79%離開上次工作為自願離職,另有 31.21%為非自願離職;離開上次工作的主要原因以「對原有工作不滿意」占 31.14%最多,其次為「工作場所業務緊縮或歇業」。
6. 最希望從事的工作內容:107 年原住民失業者中,最希望從事的工作內容以「餐飲旅遊運動」最多(每百人次有 37.62 人次),其次是「營建職類」,再其次是「家事服務」、「技術服務」、「行政經營」等。
7. 沒有工作期間的主要經濟來源:原住民廣義失業者(包含失業者及想工作而未找工作且隨時可以開始工作者)沒有工作期間的主要經濟來源以「家庭協助」(每百人次有 47.85 人次)為主,其次為「積蓄」,再其次為「親友協助」。
五、非勞動力狀況
107 年原住民非勞動力人數有 167,012 人,其中未參與勞動原因以「料理家務」(30.56%)及「求學及準備升學」(29.23%)所占的比率最高,其次為「高齡、身心障礙」(22.70%)、「傷病」(9.10%)、「賦閒」(6.80%)及「想工作而未找工作,且隨時可以開始工作」(1.07%)等。
六、二度就業情形
107 年有 5.55%的原住民曾因結婚、生育、料理家務、照顧家人、傷病、退休等各式因素離開職場一段時間而成為二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場時間為 4.88 年;另有 94.45%未曾因各式因素離開職場再度恢復工作。
七、職訓及其他
以下項目為 107 年 12 月附帶調查問項。
1. 職業災害:107 年 12 月原住民勞動力者有 9.33%曾在工作場所遇到職業災害。
2. 工作安全與職災預防宣導:107 年 12 月有 46.33%有工作過的原住民,表示有收過工作安全與職災預防宣導資料,而有 53.67%表示沒有收過。
3. 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課程情形:107 年 12 月有 51.60%有工作過的原住民,表示有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課程,其中辦理課程單位以「公司」最多(每百人次有 73.96 人次);有 48.40%有工作過的原住民表示沒有接受過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課程,主要原因以
「沒有收到課程訊息」為主。
4. 勞資爭議:107 年 12 月有工作過的原住民勞動力者有 3.20%曾發生勞資爭議,其中以「薪資未付(含工時記錄錯誤)」相對次數最高,每百人次有 73.50 人次。
5. 工作場所中是否因原住民身分感受到被歧視:107 年 12 月有工作過的原住民勞動力在工作場所中因原住民身分受到歧視的比率占 4.95%,較 103 年 12 月增加 1.05 個百分點;沒有因為原住民身分受到歧視的比率占 95.05%。
6. 自評工作能力:107 年 12 月有工作過的原住民自評其目前工作能力,平均分數為 8.05 分。
7. 參加職業訓練情形:原住民有參加政府或民間機構所辦理的職業訓練占 15.26%(包含以前有參加過占 14.84%;以前沒參加過,目前正在參加中 0.41%),沒有參加過政府或民間機構所辦理的職業訓練占 84.74%。有參加過職業訓練者中,有 31.07%參加職業訓
練後,沒有從事職業訓練內容相關工作,而主要原因為「沒有工作機會」的相對次數最高(每百人次有 24.96 人次),其次為「改變對就業的看法」(每百人次有 19.73 人次)。
8. 未來參與職業訓練意願:107 年 12 月有 14.87%原住民勞動力表示想(再)參加政府或民間機構辦理之職業訓練,而有 85.13%的原住民表示不想。想(再)參加職業訓練者,希望參與課程以「民宿管理、餐飲服務類」(每百人次 26.34 人次),其次為「電腦、資
訊類」相對次數最高(每百人次 21.45 人次);不想(再)參加職業訓練者主要原因為「無法配合職訓上課時間」(每百人次 53.03 人
次)。
就業服務需求情形:107 年 12 月原住民勞動力需要政府提供的就業服務項目以「就業資訊」的相對次數最高,每百人次 13.43人次,其次為「就業媒合」及「就業諮詢」,每百人次分別有 6.77人次及 4.94 人次,而每百人次有 85.78 人次的原住民表示沒有需求。
10. 參加社會保險項目:107 年 12 月原住民勞動力有 99.97%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以「全民健康保險」參加相對次數最高(每百人次98.77 人次),其次為「勞工保險」(每百人次 43.62 人次),而有0.03%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沒有參加社會保險原因以「不需要參加」為主。
11. 參加商業保險項目:107 年 12 月原住民勞動力有 46.75%有參加商業保險,其中以「意外保險(含學生意外保險)」參加相對次數最高(每百人次 37.55 人次),其次為「醫療險」(每百人次 30.27人次),再其次為「壽險」(每百人次 26.43 人次),而有 53.25%沒有參加任何商業保險。 

相關網頁 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812FFAB0BCD92D1A/2276C0E026A83137BC40286882BACBC1-inf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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