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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1 ~ 2008.06.01
路竹地區聚落發展與社會變遷--1945年以前 The Settlement Development and Social Change of Luju Area Previous Mid 20th Century
作者 高凱俊
學校系所 長榮大學台灣研究所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 摘要 ]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於重現20世紀中葉前路竹地區的聚落發展與社會變遷。而聚落形成的三要素—人口、土地及生計活動,就成為探討聚落發展的切入點。早期漢移民在此拓墾時,宗教信仰是其主要的精神寄託。當聚落形成後,人們透過神明信仰建立寺廟,進而建構較緊密的社會網絡,亦是本文探討的重點。

路竹地區位於嘉南隆起海岸平原南部的大湖台地上,台地以外的沖積平原,地勢平坦,是一適合農耕的地區。由於本地區皆無溪流貫穿,再加上陂塘開發有限下,全區大多為看天田與旱園,因此,也限制路竹地區早期的農業發展,影響本地區的生計活動至鉅。早在距今三千五百至兩千年之間,本地區已有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的史前人類在此居住生活,其生活型態是以農耕為主,狩獵、捕魚、採貝次之的方式。隨著時間的推進,在荷治以前,本地區已是平埔族大傑顛社的活動領域。直到荷治時期1635年以後,因漢人入墾本區,大傑顛社原住民被迫逐漸往大岡山以東的田寮、旗山及燕巢地區移動。從163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開始引進漢人來台灣耕種,直到1637年的獎勵措施,使得二仁溪以南的耕地逐漸擴大。到了鄭治時期,本地區形成的聚落合計有14處。以二仁溪以南的地區來比較,其聚落數是最多的,此時期屬於自然聚落的草創期。

清領時期因整體的政經環境及社會狀態的轉變,連帶著也對本地區產生重大的影響,其中以新舊移民的交替、地權的變遷、人口增加、聚落與街市的形成最為顯著,至於維生活動亦因上述的因素,增築不少陂塘,土地利用及農作物愈趨多元化,宗族血緣組織與地緣祭祀組織的建立,因此逐漸形成穩定的社會組織體系。然而清初時本地區卻只有約12處聚落,而且大多沿襲鄭治時期,此時期為聚落的構成期。隨著社經的發展,到了清代中葉,聚落增加為25處,此時期是本地區聚落分化期。從清末到日治時期是本地區聚落變動最大的時期,主因是若干聚落鼠疫流行,導致倖存居民大量遷徙而廢庄,連帶牽動本地區的人口移動,各聚落的人口呈現明顯的消長。到了1905年本地區的聚落大約已完成聚落重組,此亦為日治中後期行政聚落建立的基礎。本地區聚落型態,因歷史與自然環境限制,以致到日治末期仍維持集村的形態。在聚落血緣關係程度,聚落大部分是以血緣關係所構成。

本地區在鄭治時期尚未有大小租的關係,直到清代時期,因招徠移民來此耕作後,由於社經環境的發展,原先的佃戶逐漸成為小租戶,因此就逐漸有大小租的租佃關係形成。因本地區開發甚早,又鄰近府城,各地段業主權除在地人外,以臺南府城擁有的業主權比率最高。然而水田率較高或聚落人口較少的地段,臺南府城擁有的業主權反而較高。日治中後期,在地的地主崛起,不在地業主所擁有的業主權,已逐漸移轉到當地較有財力的地主手上。由於本地區大多數耕地缺乏水利灌溉,看天田與旱園居多數,祗有三爺埤近潭底洋一帶常不苦旱而苦水,居民就改種不怕水浸淫的三角藺草。在此環境制約下,許多農民就以甘蔗及甘藷為主要的農作物,間作木藍或胡麻。隨著社經發展,直到清代中葉才開始有陂塘的大量開發。但在日治中後期,人為灌溉埤塘的開發也到了極限。到日治時期本地區作物種植有了極大的改變,主要作物為甘藷、甘蔗及米,三角藺草、蔬菜亦相繼興起。此時期亦是本地區農業技術變遷的關鍵時期,也為本地區紮下良好的農業發展基礎。

由各聚落庄廟主祀神明的由來與演化中,發現主祀神明為王爺公的庄廟就占本地區庄廟一半以上,王爺信仰在本地區的民間信仰佔有很大的比重。究其因與本地區許多的聚落都曾遭瘟疫蔓延有關,甚至導致廢庄。日治中期後瘟疫肆虐趨緩,最後受到有效防治而絕跡。此時主祀神明—王爺公的信仰概念,已從驅瘟之神演化為保境安民之神,這也是庄民對於生態環境調適的另一種表現。由蘇姓宗族祖佛奉祀與三庄輪祀的形成與方式,可瞭解到輪祀不但是使祖佛能公平的照顧保佑信仰圈內的庄民,更是信仰圈內庄民間透過神明奉祀關係,進行互動聯誼的表現。至於由原蘇姓奉祀的祖佛—大道公、祖師公成為大社庄廟東安宮的主神,雖然起因於神明的靈驗,但也表現出臺灣的移民社會經過時間的累積而逐漸土著化,進而拋棄原來的祖籍分類意識而逐漸培養出新的地緣團體與庄廟主神信仰的在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