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07.06.01 ~ 2008.06.01
非營利組織協力部落發展之探討-以一個社會福利機構協力梅嘎浪與谷立部落為例 Non-Profit Organisation in Collaboration With Indigenous Community Development-A Case Study of the “Social Welfare Organization”at Megaran and Quri
族群: 泰雅族   
主題: 部落發展  
作者 鄭桂芳
學校系所 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地點 新竹縣 尖石鄉    
研究內容

[ 摘要 ]
本研究採用深度訪談、焦點座談、參與觀察及文件法等方法蒐集資料,探討一個非營利組織「機構」協力泰雅族梅嘎浪及谷立兩部落自主化經營社區產業之實施狀況,針對部落產業及社會發展面臨的困境,以及該機構介入兩部落協力部落自主化經營產業方案之實踐歷程加以比較分析,檢討其得失並提供建議。本研究主要發現有三:
一、歷經二十年原住民部落農業發展遭遇的困境仍以運銷問題居首,除突顯台灣農業生產到銷售末端體系不健全及社會結構的不正義之外,也顯示「社福機構」並未正視此問題的優先性。二十年來隨著該機構福利服務模式變遷從過去關注鉅視面社區發展工作模式,至今演變為關注微視面以個案與家庭處遇為主的服務模式,實難解決部落發展過程所面臨結構性之困境。因此,社工及部落領袖遂以聯合的方式自我增權,共同尋找運銷通路,同時,整合跨部落的資源以降低生產成本,並以該機構資源培訓在地師資,並以習得之技術彼此支援,甚至擴及其他部落。
二、兩部落力圖自主化經營有機生態產業有三模式:(一)原住民共同經營兼社會照顧:參與者多為泛家族近一半為「社福機構」扶助的受助家庭,部落產業與在地文化脈絡連結,如qutux gaga(如共享)、qutux nigan(如共責)、msbayux(如換工互助)等,有助文化延續(二)原住民個別家戶事業經營:著重研發及效率,運銷通路以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為主,生活收入穩定,成為部落自主化經營的典範(三)漢人個別商業經營:因熟悉市場經濟運作的邏輯,逐步累積其社會資本。
三、針對該機構協力部落發展的檢討:(一)福利服務麥當勞化縮小社區發展空間:因機構強調服務有效率、可測量、可預測及技術規格化,並採取標準化作業流程(SOP)以利管理受助者、捐助者及服務能持續「再生產」模式,易排擠社區轉型性發展方案強調「轉銜」(transition)給部落自主發展的可能性(二)因機構致力協助部落有效因應市場競爭,易忽略部落原有文化脈絡的社會性及生活步調,當產銷面臨失衡時,易衍生責備受害者(Blame Victim)(三)機構與部落權力結構的不對等易成為部落組織自主的推力,但社工與部落以跨部落聯合的策略跨越此障礙。

研究者根據上述研究發現,針對原住民社會工作實務及政府政策之實施,提出四項建議:(一)以資源「再生產」模式協力部落轉型性發展:以在地資源的優勢發展「再生產」模式,創造部落財政持續及發展永續的可能性,提昇原住民部落自然資源管理的能力,復育並健全部落土地生態、生產者、消費者及社區整體健康的生態系(二)建構部落社會資源網絡充權的階梯(三)以學習性評估之社會行動模式(LEAP)轉化部落對外力資源及權力的依賴(四)遵循部落文化脈絡整合公私部門資源協力部落產業自主化:創造部落在地就業機會,減輕沉重的扶養(幼)負擔及經濟壓力,以利部落文化傳承。
關鍵詞:非營利組織、社區產業、轉型性發展、有機生態產業、福利服務麥當勞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