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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1 ~ 2007.06.01
台北市國民小學教師對教師專業評鑑看法之研究
作者 陳瑞香
學校系所 臺北教育大學教育政策與管理研究所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摘要]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一、探討台北市國民小學教師對教師專業評鑑的看法。二、解析台北市國民小學對教師專業評鑑實施內涵上的看法。三、瞭解台北市國民小學若實施教師專業評鑑可能需要的配套措施。四、比較北高兩市教師對於「教師專業評鑑」看法的調查結果。為達成本研究目的,利用林榮彩老師所編製的「高雄市國民小學教師專業評鑑實施意見之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來調查本市教師的看法,並比較北高兩市教師的看法是否有差異,因此以台北市141所公立國民小學隨機抽取60所學校,530份有效問卷的資料以次數百分比、卡方(X2)考驗等統計方法加以分析,原因與建議方面的資料則經歸納整理後以文字說明,獲得下列結論:

一、教師對教師專業評鑑實施的看法,認為「教師自評」、「校內評鑑小組評鑑」二種方式較能接受。二、教師對教師專業評鑑校內評鑑執行人員之看法認為教師代表來擔任小組評鑑人員最受支持。三、教師對評鑑之資料蒐集方式,較重視「教師教學檔案評量」。四、教師較贊成每年做一次「自我評鑑」。五、對「校內小組評鑑」之意見方面,應視情況而定。六、教師對教師專業評鑑目的之看法,以提供教師自我反省的機會為主。七、教師專業評鑑項目之看法,重視「教師專業知能」、「班級經營」、「學科的專門知能」、「人際互動關係與親師生作」及「服務熱忱」。八、教師對教師專業評鑑結果的告知教師之看法,應「個別通知教師評鑑的結果,不對校內外公開」。九、教師對評鑑結果不滿意的處理方式之意見,希望能給予「重新反思自我教學,力圖改進,爭取好成績」的機會。十、教師對教師專業評鑑之獎勵方式是以「給予嘉獎、獎狀、獎章或公開表揚」為主。十一、評鑑結果績效欠佳教師之處理方式以「再提供改進教學建議,要求限期改善並由教育局複評」及「強制進修」為主。十二、評鑑結果可作為「作為專業進修之參考」但是「不作其他政策推行之依據,只為提昇教師專業及教學品質」。十三、教師對台北市推行教師專業評鑑之看法,以贊成者居多。關鍵字:教師專業、教師評鑑、教師專業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