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1980.06.01 ~ 1991.06.01
泰雅族北勢群山胞的生活空間──以苗栗縣泰安鄉象鼻村為例 (CHEN,GUO-ZHANG ; CHEN,XIAN-MING )
作者 張玓 (ZHANG,DI )
學校系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研究所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中心館藏網址:http://0rz.tw/5857e  

[ 摘要 ]
本文以苗栗懸泰安鄉象鼻村內的三個泰雅族北勢群部落為研究對象,以系統概念,從事小區域研究,透過對該地生活方式的探究,了解其生活空間的變化過程。並以游耕狩獵期、定耕自給農業期、商品經濟期三個階段,分別從墾作空間、狩獵空間、社會空間等角度,觀察各時期的生活空間特性。
1.在游耕狩獵期,各部落擁有廣大的獵場和游耕地,強烈的領域意識,令其不容他部落或異族的人任意侵犯,在完整而獨立的空間中,過著充分自給自足的生活。透過共勞、共獵、共祭等活動,與部落內的社人產生緊密互動的社會關係;藉著豐年祭的邀請及通婚行為,與鄰近部落建立友好的情誼。
2.在定耕自給農業期,因日據時外力的強行侵入,以及光復後的種種山地政策,使本區生態體系開始受明顯破壞,狩獵空間隨之縮小,狩獵方式也因之改變。而當生活空間被局限於所謂「番人所要地」或「山地保留地」的範圍內時,惟有以定耕來適應此改變。雖然此時狩獵空間和墾作空間較以往受限,但社會空間卻較過去略為擴大,如到平地與漢人交易日頻;通婚圈已從南三村擴及台中縣和平鄉一帶。因經濟生活的自給性仍高,更凸顯其半開放特性。
3.在商品經濟期,當禁獵法令公佈之後,象鼻村山胞甚至連他們向來靠以維生的狩獵空間,均悉歸國有;然而堅於大安道路的開拓,使其與平地人有較密切的交互作用,無形中接受許多新的資訊和觀念,知道利用山地資源,種值具經濟價值的作物,進而提高其生活品質,各樣所需已逐漸依附台灣經濟體系而生存。又受外界繁華社會的吸引,年輕人至外地就學、就業的現象普遍,通婚圈、工作圈甚至從台中縣市擴展至全省,對空間的認知只停留在行政區的劃分上,對自己所屬部落不再具有強烈的領域意識。
表面上,象鼻村三部落從傳統到現代,其具體的領域空間縮小了許多,但事實上真正能滿足他們各樣生活需求的空間範圍卻伸展得更大。或許這正是目前台灣山胞生活空間演進過程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