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01.06.01 ~ 2003.06.01
固定活動形式對非固定活動形式之相關影響研究--以行政院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為例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部落建設、學術研究  
作者 金淑玲 (Shu-Ling Chin )
學校系所 逢甲大學建築所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中心館藏網址:http://tulips.ntu.edu.tw/record=b2172471*cht  

[ 摘要 ]
行政院原住民族文化園區(以下簡稱園區),負有肩負保存、維護原住民族文化的重責而成立,以室內展示型式及戶外展示型式來呈現各族群之文化特色,藉由傳統歌舞表演、各項文物展示及傳統建築聚落來詮釋:
1.各族群之文化脈絡。
2.實體生活模式。
3.自然與環境體驗及認知。
目前園區可分為四大區域,屬於室內展示型區域的有迎賓區和娜麓灣區,其他的塔瑪麓灣區及富谷灣區則為戶外展示型區域。一般而言,不論其展示型式如何?都是有相輔相成的功效,促使該項主題能達到詮釋或者傳遞文化的訊息外,更能藉此有寓教於樂的均衡發展。唯現階段而言,這些基本的關係在歷經多年的經營後,似乎產生了失衡,導致參訪者在參訪過程中,都已歌舞為中心,反而忽略了一些相關文化展示設施與文物關係。因此,本研究藉由非干擾式追蹤方式來紀錄參訪者再入園後的參訪動線和行為與參訪時間的關係來分析造成如此落差之背後潛在性因子,以作為園區日後在文化推動與發展方向提出建築為本研究的研究目的。是故,本研究以歌舞表演時段視為一種置入式的機制,來檢討此機制對其他區域與設施的影響。理由為﹕
1、總參訪時間受園區開放時間和參訪者入園時間的控制。
2、來園區的參訪者也會有因其來訪之基本目的影響。
因此,在參訪路徑方向﹙P﹚與參訪總時間﹙T﹚之間,到底是時間控制其參訪路徑方向呢?還是參訪路徑方向掌握了參訪總時間呢?
本研究認為,參訪者皆以各自的自主性和自由度來進行參訪。是故,應該是依其個人目的性和參訪時間來控制參訪路徑方向。若是以路徑方向來操作時間的話,則是處於該設施在規劃設計階段的設定值才有可能發生。如此,本研究為了解析此置入式活動在被控制之下,參訪者如何改變其參訪路徑﹙P﹚及省略參觀的內容。
經由上述之視點與方法論的推導,本研究除了將資料量化(交叉比對)外,更將其結果再與設施和路徑關係進行套圖以驗證因置入式機制的導入,參訪者的參訪路徑方向與省略項目受到何種的影響。以下為本研究的結論。

�� 結論
1.『歌舞表演時間』影響了『遊客入園時間』,進而控制了『遊客參訪動� 線』,產生捷徑與活動的省略。

2.整體遊園路徑方向的選擇:先娜麓灣區為主85.56%,富谷灣區為其次8.89%。

3.遊園目標第一選擇:以娜麓灣區為主85.56%的遊客有51.9%會先到歌舞場。經本研究整理得知,有44.37%的遊客會從進入園區後直接前往歌舞場,故可推論歌舞場為『最具吸引力』的參觀據點。

4.遊客在戶外展示設施發生捷徑行為和省略活動項目,就機率而言『通過型』的塔瑪麓灣區比『終點型』的富谷灣區高出二倍。
5.戶外展示區之塔瑪麓灣區:
(1)抵達塔瑪麓灣區的遊客以『回程型』遊客為主,故停留塔瑪麓灣區時,其遊園路徑與停區時間被遊客自身的目的性與旅程安排所控制,歌舞表演時間並非影響其主要因子。
(2)到該區的遊客,停留文化園區的時間平均為4.1小時。
(3)到該區的遊客,停留時間平均為17.2分鐘。
(4)到該區的遊客以家庭式為主。(團體皆無)
(5)到該區的遊客以第一次到園區為主。
(6)有效樣本11份中,參訪塔南2組(18%),參訪塔北9組(82%)。
(7)並無南北區皆參觀的遊客。
(8)職業、學歷並非決定到該區影響的主要影響因子。
(9)塔北-小型歌舞廣場是造成捷徑的主因。
6.戶外展示區之富谷灣區:
(1)富谷灣區內產生捷徑的遊客來說,以『去程型』的遊客居多,故停留富谷灣區時,其遊園路徑與停區時間被歌舞表演時間所影響。可推論其離園時間與歌舞時間有很明顯的關聯性。
(2)到該區的遊客,停留文化園區的時間平均為4.0小時。
(3)到該區的遊客,停留時間平均為30.4分鐘。
(4)到該區的遊客以家庭式為主。
(5)有效樣本31份中,參訪富南10組(32%),參訪富北16組(52%),都參訪的5組(16%)。
(6)地形的高低會影響遊客參觀的意願。
(7)職業、學歷並非決定到該區影響的主要影響因子。
(8)富谷灣區參觀人數約為塔瑪麓灣區的三倍。
(9)魯凱-神山社頭目住屋是造成該區捷徑的主因,該空間雖有工匠展現其手藝,相對的造成民眾在參觀時不自覺的走捷徑。
(10)應在各主題區前設立一遊程需時的告知裝置,讓遊客可以安排行程。
(11)候車亭應要有車輛搭乘時刻表,讓遊客可以安排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