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可持續發展包含社會、經濟、環境與生活品質提升等四大面相,本研究欲針對環境面相來探討山地原住民部落之規劃準則,以構成部落可持續發展願景之一環。 首先回顧環境可持續性規劃之相關文獻,包含社區鄰里設計、生態土地規劃、永續栽培、生態工法、交通規劃與綠色建築等相關領域之實作知識,以做為論文之主體架構,並從其中依照土地使用、交通、公共設施設備與建築等四項環境規劃之主要計畫架構整理出相關準則。 另一方面,核查189個山地鄉原住民部落之居住海拔高度,並與山地垂直環境分區對照,基於自然環境生態與人類居住行為之間的和諧發展,選擇自然水源涵養豐富且具有多樣化棲息之重要生態環境-暖溫帶闊葉林區做為部落案例挑選樣本範圍,並從中決定以南投縣信義鄉潭南村做為檢證案例。個案之田野調查目的在獲得部落居民環境經營之方式以及其歷史影響因子,進行方式一為部落實地田野調查與訪談,二為布農傳統歷史文獻回顧;在部落環境方面分成生產與居住兩區,布農族部落之環境經營時間上分成傳統、日治、光復以及震災後共四個時期,討論族人之部落環境利用方式,從傳統到現今受外來文化介入之衝突與變遷。 接著以可持續環境規劃準則檢討部落現況之可持續性,顯示部落環境與準則有極大之落差。在生產行為方面,從原本基於生存而生產、開發量不大與自然生態可以維持平衡的狀態,經由外力之影響而改變其生產模式,擴大了對環境之需求;在居住行為方面,從就地取材之傳統智慧應用,接受現今不具可持續性之營建市場機制,以及公部門政策偏頗之影響,導致山地部落環境平地化,缺乏山地環境應有之對待方式。 最後本論文提出適用於潭南村之環境規劃復育方式。進一步對於邁向「可持續部落」所面臨的問題作綜合討論。得到山地部落環境之復育必需居民與公部門兩方面均從環境價值觀改變做起,居民方面應改善現有發展主義之環境使用方式,保留傳統良好之作為,並學習可持續性之環境新知;公部門則需有相關規定與政策輔導健全整個環境政策體制,以利山區適宜之土地使用,並對既存環境以可持續性之方式予以復育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