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自身為海巡署軍職同仁,曾經歷於民國94年當時所稱八年落日條款海巡署全文職化的衝擊後,海巡機關將實施組職變革消息一直不斷流傳於基層服務單位,鑒於民國106年行政院組織改造之時,行政院海巡署(以下稱海巡署)亦匡於改革範疇之內,將成立新的二級行政機關海洋委員會,並將原海巡署由二級行政機關調整為三級行政機關,而身為海巡署志願役軍職同仁的研究者,當再次面臨組織變革時,深刻體會到組織變革認同與離職傾向間似乎有著某些影響力,故藉由探討海巡署軍職同仁對於變革效益認同、同仁權益認同及溝通程度認同的程度與離職傾向之關聯性,以期進一步瞭解組織變革認同程度對於海巡署志願役軍職同仁在離職傾向的影響。而本研究採問卷調査法,以東部地區巡防局少校(含)以下的現職志願役軍職同仁(軍官、士官、士兵)為施測研究對象,計發放200份問卷,回收186份問卷,回收率為93%,並以統計軟體SPSS之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皮爾森(Pearson)相關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分析,根據統計分析結果顯示如下:
一、海巡署軍職同仁對於組織變革認同程度,以「同仁權益認同」最高、「溝通程度認同」最低。而離職傾向則以「組織承諾」最高、「離職意願」最低。
二、軍職同仁個人屬性與組織變革認同的分析:1.性別以「女性」組織變革認同程度最高。2.位階以「士兵」組織變革認同程度最高。3.年齡以「21-25歲」組織變革認同程度最高。4.婚姻狀況並不影響其組織變革認同程度。5.服務年資以「1-5年」組織變革認同程度最高。6.教育程度並不影響其組織變革認同程度。7.工作性質以「勤管中心」組織變革認同程度最高。8.工作地點並不影響其組織變革認同程度。
三、軍職同仁個人屬性與離職傾向的分析:1.性別並不影響其離職傾向程度。2.位階並不影響其離職傾向程度。3.年齡並不影響其離職傾向程度。4.婚姻狀況並不影響其離職傾向程度。5.服務年資以「1-5年」離職傾向程度最高。6.教育程度並不影響其離職傾向程度。7.工作性質以「安檢所」離職傾向程度最高。8.工作地點並不影響其離職傾向程度。
四、軍職同仁組織變革認同與離職傾向有著顯著關聯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