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18.06.29
傳統階級與行政體制衝突之探討:以花蓮縣磯崎部落為例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綜合行政、學術研究  
作者 林程文
學校系所 元智大學 社會暨政策科學學系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本研究主要探討磯崎部落傳統階級制度與行政體制之間在公共事務決策權以及其他相關議題上之衝突關係。本研究以族群認同理論、民主行政體制理論與衝突管理理論為基礎。針對磯崎部落傳統階級制度與行政體制之間衝突的原因,並針對熟悉部落公共事務者進行訪談,以獲取更多資訊。

過去,傳統階級制度具有維繫部落族人之間關係及產生族群認同之作用,也是部落文化傳承重要的資產及媒介。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及外來文化的衝擊下,如何使部落族人對部落產生更深一層之認同感及完整保存部落傳統文化是一門重要的課題。
此外在磯崎部落傳統階級制度中的頭目是最高領導象徵。頭目負責傳統祭典和公共事務的決策。但隨著行政體制的引進,「選舉制度」對部落的公共事務決策體制、領導權和其他相關的權力產生極大的影響。頭目和民選代表都分別具有部落內之政治權力,產生權力衝突。因此,磯崎部落應正視這些問題,並嘗試在這兩個不同的政治體系之間達成權力平衡。
經過討論與探析,研究發現,不論是傳統階級領袖或是行政體制之民意代表,都是部落的一分子,是菁英分子。此外,隨著時代的演進,這兩種不同的運作模式逐漸融合。傳統階級制度中的頭目和行政體制中的地方首長分別負有責任。換句話說,頭目主要負責部落內部的公共事務,例如傳統的祭祀儀式。另一方面,民意代表主要處理部落外事務為主,協助部落爭取外部資金和支援。依據民主理論,民主行政體制中的地方首長和民意代表的身份會依據每次選舉的結果不斷改變。但無論候選人是否能在選舉中贏得足夠的選票,他們仍具有傳統階級制度中氏族的身分。因此,這些地方首長及民意代表應尊重兩個制度的各種意見,相互配合,以其造福整個部落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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